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8月,是浙江省政府首批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01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0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6月,以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为主体的规划面积110.3平方公里的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全省14个产业集聚大平台之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开拓和联络国内外客商,开发、跟踪项目信息;负责客商接待、投资、咨询和项目谈判及前期调查工作;负责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核准及合同章程的审批工作,并提供办理项目报批手续等服务;负责项目引资奖励的申报、核对工作;负责对外招商的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招商业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熟悉招聘职位相关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产业发展方向,了解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具有从事专业招商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
2、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协调项目的能力,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必须精通韩语,能用韩语进行熟练的口语交流,额外熟练掌握日语或英语者优先。
4、年龄及身体状况: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事业心强。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21日;报名地点: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有相关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和相关任职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书等)。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4、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考察组提出排序建议,并经综合评价、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5、体检:拟录用人选确定后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未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不得替补)。
6、录用:确定聘用人员后,由人保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明子 联系电话:0573-82208837 138-5738-9193
附《报名表》(略)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招商局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