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自2003年建院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国外大学的友好合作交流。现在已构建成为公派交换留学1年以及2+2、2+1+1、3+1、3.5+0.5、4+2等多元化国际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迄今为止已派出150多名公派交换留学生、近300名2+2、3+1等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留学生。仅2014年和2015年派出的公派交换留学人数就分别达到28人和32人,在国内各大高校日语专业派出公派交换留学生人数上遥遥领先。
这种公派交换留学及国际合作培养模式为提高我院学生语言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毕业生连续
11
年初次就业率百分之百,专业在全国排名第
49
名(
2008
年)、辽宁省内专业评估第
4
名(
2013
年)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深受日方友好学校、本院学生及家长以及社会用人单位的好评。
模式一:公派交换留学
1.选拔对象:大学一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大学一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所在班级前八名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在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公派交换留学选拔考试之后,依名次先后排列留学顺序。
3.留学学校:筑波大学、金泽大学、名古屋外国语大学、中央大学、北陆大学、冈山商科大学、长崎纯心大学、西南女学院大学、山梨英和大学、神田外语大学、福冈县立女子大学等。
4.留学时间:一年
5.具体要求: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在对方学校修完我校规定的学分,并在留学结束后按我校要求按期返校,同时要向学院提交留学总结报告。
在日交换留学一年期间的日方学费全免,并且多数学校还设有奖学金。
模式二:
2+2
1.选拔对象:大学二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已经修满前两年我校规定学分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参加我院的集中培训并通过对方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3.留学学校:名古屋外国语大学、冈山商科大学、山梨英和大学、北陆大学等。
4.留学时间:两年
5.具体要求: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修完对方学校规定的学分,并要在对方学校完成我校毕业论文的写作,但不需要回国参加我校的毕业论文答辩。参加本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成绩合格毕业后可获得大连大学及对方学校双方的毕业证及我校的学位证(日本大学本科生毕业生是学位证和毕业证一证制)。
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在日本报考硕士课程或就职。
模式三:
2+1+1
1.选拔对象:大学二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已经修满前两年我校规定学分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并通过对方学校的考核。
3.留学学校:山梨英和大学等
4.留学时间:一年
5.具体要求: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在对方学校修完我校规定的学分,并在留学结束后按我校要求按期返校,同时要向学院提交留学总结报告。
模式四:
3+1
1.选拔对象:大学三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已经修满前三年我校规定学分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并要通过对方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3.留学学校:九州外国语学院等
4.留学时间:一年
5.具体要求: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修完对方学校规定的学分,并要在我院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将由双方学校老师在九州外国语学院进行。
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在日本报考硕士课程或就职。
模式五:
3.5+0.5
1.选拔对象:大学四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已经修满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并要通过对方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大四下学期出国前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通过论文答辩。
3.留学学校:广岛大学(公派交换)、名古屋外国语大学(直进硕士)、九州外国语学院等。
4.留学时间:一年
5.具体要求: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修完对方学校规定的学分。
模式六:
4+2
1.选拔对象:大学四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已经获取大连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并要通过对方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合格者直接进入对方学校硕士课程。
3.留学学校:广岛大学、名古屋外国语大学、冈山商科大学、事业创造大学院大学(有奖学金)等
4.留学时间:两年
5.具体要求: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对方学校的校规校纪。
模式七:
“
硕士生海外硕士论文写作基地
”
留学项目
1.选拔对象:硕士课程一年级学生
2.具备条件:已经修完我院规定的硕士课程一年级学分且自觉遵守《大连大学日本语言文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学生。
3.留学学校:大连大学九州外国语学院海外硕士论文写作基地。
4.留学时间:一年
5.具体要求:必须修完硕士课程一年级学分并且开题报告获得通过。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双方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双方学校的校规校纪,在对方学校专职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开题报告要求,归国前至少要完成硕士论文初稿。